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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得知懷孕開始,小張就沒少往醫院跑。出於對胎寶寶的關心,她不僅要求多做了不少檢查,一些常規的檢查項目她還特意跑到大醫院掛專家號去做。因為自己和老公都是獨生子女,對懷孕沒什麼經驗,而雙方的四位老人也都緊張兮兮,生怕寶寶在娘肚子裡有什麼閃失,弄得小張小兩口更是擔心不已。除了小心安排飲食起居外,整個孕期下來,光B超小張就做了5次,懷孕7個月時開始,她還租來胎心儀,天天在家聽胎心。但是,如此依賴醫院檢查對寶寶真的好嗎?孕媽媽有必要這麼緊張嗎?
整個孕期
B超2-3次足矣
關於產檢的時間和次數,市婦兒保健中心孕嬰教育資深講師、副主任醫師邵平介紹,通常建議在懷孕3個月左右到社區醫院建圍產期保健卡(簡稱圍產卡)。第一次產檢比較復雜,檢查的項目包括肝功能,巨細胞、風疹、弓形蟲等病毒感染,血常規,尿常規等,以後每個月檢查一次即可。到懷孕8個月(即孕32周-36周之間),檢查變成每半個月一次;懷孕9個月(即孕36周)以後,每周檢查一次。
除要求必做的查驗血糖、B超等檢查外,一般產檢就是測量孕婦宮高(腹圍)、體重、血壓、聽胎兒胎心等項目。『如果沒有特殊情況,醫生不會要求孕婦去做特殊檢查,其實這說明孕媽媽和胎寶寶都非常健康,孕婦不必頻繁往醫院跑。』
邵平介紹,准媽媽由於擔心腹中胎兒的健康,又沒有什麼經驗,所以容易過度緊張,總以為經常聽胎心、做B超是了解胎兒情況的好辦法。其實,這樣做對寶寶的發育並不利。有些孕婦,整個孕期下來,做B超可達五六次,這就是過度產檢的表現。從科學角度講,孕早期的B超是用來排除宮外孕的,孕婦可自行選擇是否檢查;懷孕20-28周期間要求做的B超,目的在於篩查胎寶寶是否存在畸形等異常情況;孕晚期的B超則查看胎盤、羊水等情況,為分娩做參考。一般來說,整個孕期的B超次數2-3次即可,多做無益。
去大醫院
受罪檢查沒必要
對於將胎心儀租回家的孕婦,邵平說,懷孕7個月(即孕28周-32周之間)後,每天早中晚數胎動,是監測胎兒是否正常的『基本動作』,如果孕婦感覺難以掌握數胎動的方法,租臺胎心儀也是不錯的辦法。
不過邵平提醒,健康的孕婦頻繁往大醫院跑,確實有些不明智。因為大型綜合性醫院就診患者多,孕婦往往排上兩三個小時的隊,正式檢查的時間卻只有幾分鍾,經過艱難的等待,也許輪到自己檢查時,已經疲憊不堪了,而孕媽媽狀態不佳,勢必會影響到寶寶。同時,由於到大醫院就診的患者病因各不相同,孕婦的抵抗能力又較常人差,頻繁跑大醫院,反易傳染某些疾病,增加孕期風險。做產檢,不如選擇社區醫院,既方便,又能得到更多醫生的指導和幫助。
至於一些孕婦感覺不信任社區醫院,邵平解釋說大可不必,一般情況下,社區醫生都能很好地監測孕婦狀態,孕婦或胎兒如有異常,社區醫生也會及時讓孕婦轉院,不會『強留』其繼續檢查。
面對產檢,還有一種特殊情況,即醫生要求做的檢查孕婦反而不做。比如有的孕婦被要求做羊水穿刺,但因為感覺『太可怕』,擔心『影響到寶寶安全』,於是拒不檢查。邵平說,這也是不明智的。以目前的技術來講,羊水穿刺不會傷及孕婦或胎兒。這種重大檢查,除非必要,否則醫生是不會輕易安排孕婦去做,因此,遵從醫囑、科學產檢纔是真正對自己和胎兒負責。本報記者張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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