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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訊【記者李海燕任悅通訊員楊瑩田瑞芳】昨天,記者從市統計局獲悉,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戶口登記狀況、受教育程度、行業、職業、遷移流動、社會保障、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況等10餘項內容,是今年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登記將涉及的主要內容。
港澳臺和外籍人員在其居住地進行登記時,要填報供港澳臺和外籍人員使用的普查表短表。另外,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期間有死亡人口的戶,要填報《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死亡人口調查表》。據市統計局副局長李文海介紹,不同的普查表式填報的內容有所不同,其中普查表短表共有18個項目,按戶填報的有6項,按人填報的有12項。項目內容反映了人口基本狀況、受教育程度和戶的基本情況等。供港澳臺和外籍人員使用的普查表短表共有11個項目,包括人口基本情況、來內地或來華目的、居住時間、受教育程度和職業等。普查表長表共有45個項目,按戶填報的有17項,按人填報的有28項。除了短表的項目內容外,還反映了人口的遷移流動、身體健康狀況、就業狀況、婦女生育狀況和住房情況等。死亡人口調查表共有8個項目,反映了普查標准時間前一年內死亡人口的基本情況、受教育程度和婚姻狀況等。
這次人口普查按地域性原則進行登記,某個地域范圍內的全部人口都要參加普查登記。人口普查登記以人為單位,要按照每個人的實際情況逐人逐項地填寫普查表。同時,人口普查必須以一個特定時間為標准,全國同時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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