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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劉女士介紹,她近日僱好四個工人搬運家裝用的土石料,誰知材料剛卸下車,就圍上來七八個人,凶神惡煞地威脅那四個工人,讓他們趕快走。『我上前和他們理論,他們卻說這是小區的規定,必須由他們來負責搬運。』隨後,劉女士將情況反映給該小區的物業公司,誰知物業竟不理不睬。劉女士質疑,物業公司就是負責管理小區事務,維護業主權益的,遇到『樓霸』這種嚴重侵害業主利益的情況,他們可以不聞不問嗎?
律師:物業有義務協助業主報案津濱正通律師事務所吳蒙律師表示,社區內的『樓霸』現象已屬治安問題,已經超出了《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中對於物業管理職責的界定。物業公司沒有相關的執法權對『樓霸』進行管理。小區業主可以將遭遇的侵害自身權利的行為報告公安機關,由他們進行處理。吳律師還指出,物業管理人員有義務搜集『樓霸』的侵權行為,並協助業主報告公安機關。對於明知其違法行為,而隱瞞不報或相互勾結的,應負相關連帶責任。吳蒙律師建議,業主應該聯合起來,向公安機關報案。
公安:業主應及時報案記者調查發現,新建小區此類強拉活的樓霸比較多,於是將此事反映給相關部門。杭州道派出所民警表示直接受害人應及時撥打110向公安機關報案,說明其受侵害行為。民警表示,目前,他們也在加大這方面的處理力度,為居民創造一個良好和諧的居住環境。(見習記者楊昊鶯記者張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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