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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未按約定培訓出合格的飛行員,國內首家民營航校——北京泛美國際航空學校遭海南航空公司起訴,索賠1315萬餘元損失。記者昨天獲悉,順義法院一審判決泛美航校退還海航培訓費344萬餘元。
海航訴稱,2004年7月,公司與泛美航校簽訂了《飛行培訓委托合同》,委托後者培訓飛行學員,每人的總飛行時間不低於250小時,14個月內順利提交合格畢業學員。同時,飛行學員在14個月內必須取得民航總局頒發的《私用駕駛員執照》等六證,並具有多發等級、儀表等級和20小時高性能飛行培訓經歷。
合同簽訂後,公司按時足額支付了飛行學員的培訓費用共計1486萬元,但泛美航校卻未在約定的時間內順利提交合格畢業學員。目前,僅18個學員經過遲延培訓取得六證,其餘35人雖經進一步訓練,但效果甚微。海航認為,泛美航校應當依合同約定賠償其全部經濟損失及相應利息,合計1315萬餘元。
開庭時,泛美航校辯稱,海航至今尚欠268.8萬元培訓費,他們同意退還沒有完成培訓的學員的培訓費,已完成培訓的不同意退還。
法院審理後認為,海航實際支付泛美航校1501.6萬元培訓費,基於學員的培訓狀況,海航應當支付航校1157.448萬元,因此,航校應退還給海航344.152萬元。(裴曉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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