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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8月09日訊
『變道前我特意看了後面的車輛,因為兩車距離比較遠,我覺得應該沒事,誰知,後面的車不減速不避讓,直接撞了上來。起初,我猜對方是酒後駕駛。交警勘查現場,證實他沒喝酒,我從對方車輛的撞損部位看,有明顯的舊傷。我感覺蹊蹺,認為是他故意為之,但是,沒有充分的證據,只得自認倒霉。』李先生對7月11日發生的這次交通違章車禍,很是懊惱。賠保員趕到後,給對方開出了5000元的賠保金。
7月初,海曙交警大隊調查了上半年以來市區發生的交通事故處理情況,發現有幾輛金華牌照的轎車頻繁地出車禍,而且都是對方全責。『車禍當事人頻繁遭遇車禍的現象引起了我們的注意,我們分析,這很有可能不是兩車相撞的簡單交通事故,而是有預謀的「碰瓷」詐騙犯罪。』海曙交警大隊事故中隊中隊長吳革新,特意來到海曙公安分局刑偵大隊反映情況,刑偵大隊迅速介入調查。
『通過查看監控錄像和走訪保險公司,我們排列出了頻繁發生車禍的車輛號碼,其中金華牌照的有8輛、寧波牌照的1輛,這些車輛的車型大多是日系轎車,是向浙江車友俱樂部租的。保險公司方面反映,光何某一人作為無責方就出現了十幾次。』海曙刑偵大隊街面案件偵查中隊中隊長宋如浩介紹,『我們走訪了部分車禍全責方,根據他們提供的信息,我們大致明確每次作案時車裡均坐4到5個男子,事故後,他們用語言威逼車主或是私了或是通過保險公司理賠,賠保金一次多則1萬元、少則三四千元。』
在明確了這是一個租車碰瓷犯罪團伙後,偵查員們通過旅館業查詢系統很快獲知該團伙成員的租住地點。7月13日,犯罪嫌疑人再次在范江岸路作案時,偵查員將他們一舉抓獲,並通過抓獲人員提供的線索將其餘犯罪嫌疑人一網打盡,經初步審訊,該團伙成員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了解,該團伙成員均無正當工作,於是想出以『租車碰瓷』的方式賺錢。自今年3月以來,該團伙已經作案40餘起,每作案10起左右,他們就會換輛車繼續作案,為首的何某車技較好,由他開車的次數也最多,40餘起案件中由他開車的就有二三十起。作案時機就是趁駕駛人員違章變道或超車時,他們並不剎車避讓,而是伺機加速制造車禍,造成是對方違章全責的假象。
『部分汽車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規定進行突然變道或者超車動作給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機,不少涉案駕駛員反映遭遇「碰瓷」時他們也意識到對方是故意為之,但也沒有多想,畢竟是自己全責,只能吃啞巴虧。』偵查員喬治寧提醒廣大車主,『遭遇此類情況,根據交通法規,事故過錯方在於隨意變道、超車一方,交警只能依據規定對責任方進行處理,至於另一方當事人是否有「碰瓷斂財」的主觀故意並對其進行行政、刑事處罰,這又涉及刑偵、治安部門的職責,所以,廣大車主還是要從自己做起,規范自身駕車習慣,讓各類「開車碰瓷」團伙失去市場。』(寧波晚報喻嵐傅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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