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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天津頻道8月9日電隨著天津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機動車保有量已進入加速增長時期,但停車設施建設相對滯後,停車泊位明顯不足,中心城區『停車難』問題日益突出。為解決『停車難』問題,天津要求新建小區要配建足夠車位,同時鼓勵市民換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形成『停車+換乘』模式,減少進入中心城區的機動車。
天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近日下發了《關於推進天津市停車設施規范有序發展的意見》,該意見明確要求,今後天津新建、改擴建小區等項目所配建的停車設施應與建設項目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對未按規定設計停車設施的,投資主管部門及各行業管理部門不得批准項目實施;對建設中擅自減少原設計停車泊位數的,由建設交通部門責令建設單位限期整改,並按規定予以處罰;未按規定配建停車泊位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組織驗收,不得交付使用。
對確因場地條件限制、難以按標准配建停車泊位的新建、改擴建項目,按照所缺泊位數繳納易地建設費,天津市建設交通部門負責按照規劃統籌安排泊位建設。易地建設費標准(每平方米)原則上不低於該項目樓面地價的4倍(每個泊位以30平方米計算)。
意見還指出,天津將結合城市軌道交通和公交場站等項目建設,在外環線、快速路環線周邊規劃建設一批大型公共停車場,實施低價停車政策,鼓勵市民換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形成『停車+換乘』模式,減少進入中心城區的機動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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