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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
【發布文號】商商貿發〔2010〕242號
【發布日期】2010-06-25
【實施日期】2010-06-25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沐浴業既是歷史久遠的傳統服務業,又是不斷創新發展的新興服務業,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近年來我國沐浴行業規模迅速擴大,規范發展沐浴業,不僅是滿足人民群眾多元消費需求、提高人民生活品質的現實需要,也是改善民生、拉動經濟、擴大就業的有效舉措。為適應新形勢下保增長、擴內需、調結構的要求,現就規范發展沐浴業提出以下意見:
一、提高認識,加快規范發展沐浴業隨著城鄉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沐浴市場多層次、個性化、特色化需求日益增加,沐浴企業規模化、經營連鎖化、服務多樣化趨勢明顯,服務功能逐步由單一的清潔功能向集洗浴、足療、保健、餐飲、住宿、影視、茶藝等於一體的多功能綜合化方向發展。在取得成績的同時,必須看到沐浴業在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一些問題,包括行業發展缺乏統籌規劃、行業法規標准不夠健全,高中低檔業態比例不夠合理、服務規范化水平亟待提昇,行業自律有待加強等,迫切需要認真規范、加快完善。
各級商務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把規范發展沐浴業作為滿足居民生活需要、促進服務業發展、完善城市服務功能、增加社會就業的一項重要任務來抓,切實納入商務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加強領導,落實責任,穩步推進沐浴業持續健康發展。要在紮實做好各項基礎工作的同時,加強輿論宣傳引導,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利用多種渠道引導更新觀念,消除行業偏見。
二、科學規劃,優化沐浴業結構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要求和人民群眾的需求,結合『十二五』規劃的制定,將沐浴業發展納入城市及服務業發展總體規劃統籌考慮,及時發布本地沐浴業市場信息及沐浴行業發展報告,引導沐浴業結構不斷調整優化。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優化各類沐浴場所布局,重點發展面向普通群眾的中低檔沐浴場所,控制大型高檔浴場盲目發展,引導沐浴業持續健康發展。
三、積極發展大眾浴池(室),滿足低收入群體沐浴需求要以服務民生為出發點,關注滿足低收入群體的需要,積極發展大眾浴池(室),切實改善大眾浴池(室)的設施條件,保障廣大群眾便利、安全、衛生、實惠的沐浴需求。在堅持合理布局和存量轉化前提下,積極鼓勵各類資本參與大眾化浴池(室)建設,通過現代連鎖經營方式實現規模化發展和規范化經營。引導大眾浴池(室)根據自身實際找准市場定位,增加各類服務項目,提高服務質量,開展多種經營,實現持續發展。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將大眾浴池(室)納入鼓勵類服務業目錄,積極爭取財政、稅務等方面的支持,並鼓勵大眾浴池(室)逐步向郊區及鄉鎮地區發展,解決農村和城鄉結合部『洗澡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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