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報訊(記者單學熙)本市日前出臺《關於提高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和一至四級殘疾軍人護理費標准的通知》,從2010年1月1日起,在現行撫恤補助標准的基礎上,按照天津2009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11.4%的比例,天津將再次提高重點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其中,義務兵家屬優待金標准,由每戶每年7500元提高到8355元,年增加855元。這意味著,孩子參軍入伍的家庭,可以享受到每年8355元的優待金補助。
據了解,義務兵家屬優待金實現了城鄉一體化標准,無論是城市戶口還是農村戶口,作為義務兵家屬,優待金標准都將由每戶每年7500元提高到8355元。此外,還將提高重點優撫對象的撫恤金標准,包括:提高無工作單位殘疾軍人、傷殘民兵的傷殘撫恤金標准;提高有工作單位殘疾軍人、傷殘人民警察、傷殘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傷殘撫恤金標准;提高烈士遺屬、因公犧牲軍人遺屬、病故軍人遺屬的定期撫恤金標准;提高在鄉老復員軍人、帶病還鄉退伍軍人定期定量補助標准;提高在鄉參戰參試退役人員的生活補助標准;提高區(縣)光榮院集中供養孤老優撫對象生活補助標准。
根據通知要求,如果今年國家調整的優撫對象撫恤補助標准,高於天津市上述標准,則按國家標准補齊差額;如低於天津市上述標准,則不再調整。並且,此次提高優撫對象撫恤補助、義務兵家屬優待金標准,所需經費由市、區(縣)兩級財政各負擔50%,同時對困難區(縣)給予支持。
據了解,2010年8月15日前撫恤補助金將按新標准發放到優撫對象手中。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