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表示,房主徐先生有權清退群租戶,並要求轉租者小李對其房屋的裝修損壞進行修復賠償
濱海新區網訊 今年4月,居住塘沽貽信康庭的徐先生將自己的房子以24000元每年的租金租給了小李,並且簽訂了一年的協議。前天,徐先生接到鄰居的電話,聽說自己的房子被群租了。徐先生回到自己在貽信康庭的房子一看,頓時傻了眼。自己110平方米的房子不僅被人用木板隔得亂七八糟,而且原來的精裝修也被房客們損壞殆盡。徐先生要求房客們立即離開並且要求小李賠償損失,但雙方協商未能達成一致,因而產生了糾紛。
律師:房主有權要求賠償
天津市華陽律師事務所的李澗律師表示,房屋轉租無論是否在租房合同中做出規定,承租人必須征得業主的同意。因為出租行為僅僅是使用權的轉移,而不是處分權的轉移。小李未經徐先生允許,擅自將房屋轉租已經侵權。因此徐先生有權清退群租戶,並要求小李對其房屋的裝修損壞進行修復賠償。(時報記者伏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