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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由於政府財政投入與醫院的成本沒有掛上鉤,導致不少醫院將成本轉嫁給患者,有了『過度醫療』現象。要避免這種轉嫁,首先要理順價格機制,即讓醫院配合政府的醫療項目成本核算工作,確定虧損額度,政府纔能補貼。
財政補貼其實無可非議,然而這是否一定就能有效遏制『過度醫療』呢?只要院方不會自我消化成本,總會習慣性地轉嫁。而且,不少公立醫院確已存在市場化的趨勢,盈利需求往往會帶來激勵機制,使得醫生不由自主地提供過度醫療服務。
在多數醫療模式成熟的國家,一般都引入了第三方制約力量以控制醫療費用。這個力量,要麼來自全國性的醫療協會,要麼來自醫保機構等。以美國為例,由於商業醫保機構一般是醫療服務的買單者,所以會有專業組織、人員對醫院的醫療服務進行鑒定,確定其服務和費用的合理性,避免過度醫療的成本轉嫁給自己。
我國也有不少學者建議引入第三方制約力量,比如學者顧昕就建議,讓醫保機構成為醫療產品的第三方購買者,使得醫療服務的討價還價者變成專業的醫保機構,而不再是缺乏專業信息和組織力量的普通患者,這樣,控制過度醫療就成為可能。
引入第三方制約力量後,醫療服務的價格機制就可以通過博弈而形成,將醫療服務成本水分擠乾,最後政府財政進行針對性補貼,既扶持了公益醫療服務,也可以控制醫療成本,避免過度醫療。 (摘自《廣州日報》肖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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