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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8月11日訊 從打工仔變身為大毒梟
31歲的王某是貴州關嶺人,2003年他在溫州瑞安打工時,曾因結伙盜竊,被瑞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5年。刑滿釋放後,王某先後在嘉興、瑞安等地打工。
今年4月,王某輾轉來到沈家門,因一時未找到工作,就在社會上游蕩。一天下午,王某在沈家門街頭閑逛時,遇到一個外號叫『小山東』的本地人,該人長期吸食毒品,曾多次被公安機關強制戒毒。為籌集毒資,『小山東』還經常采用以販養吸。兩人在交談中,『小山東』提出要王某做他的『馬仔』,他弄到毒品後由王某替他送貨賣給吸毒人員,作為報酬,王某的吃住和日常開銷全部由『小山東』負責。王某聽後認為這是個好差事,只跑跑腿,不花自己一分錢,還包吃包住,錢來得也比較快,當場便答應了『小山東』的要求。
在以後的日子裡,『小山東』搞到毒品後,除自己吸食外,其他的全部由王某送貨賣給社會上的吸毒人員從中牟利。但好景不長,今年5月下旬,『小山東』被公安機關抓獲,雖然在警方審查當中,『小山東』沒有將王某供出,但王某還是因此斷了經濟來源。
經過此事之後,王某認為給別人做『馬仔』還不如自己做老板,於是就利用當初給『小山東』做『馬仔』時留下的毒品及掌握的販毒網絡,自己開始做起了販毒生意。起初,王某還只是販賣少量的毒品,但慢慢地販賣毒品數量越來越大,品種也越來越多。
『二房東』淪為『鐵杆馬仔』『小山東』被警方抓獲以後,失去住處的王某只好搬進了賓館,但因賓館裡進出人員較多,且公安機關經常到賓館檢查,王某認為在賓館做毒品生意不安全,便想找一居民樓作為販毒窩點。
後經人介紹,王某結識了37歲的普陀蝦峙男子陳某,陳某在沈家門新街租有一套房子。經商談,王某主動提出房租費由他來支付,房子兩人一起住。陳某因無經濟收入,手頭拮據,有這般好事便當即表示同意。
第二天,王某就和陳某住到了一起,陳某沒有正式的工作,多數時間只是呆在家裡玩電腦游戲。一天,陳某在無意中發現王某的一個油紙袋內包有紅色藥丸,好奇之下便問這是什麼東西,王某毫不保留地告訴陳某說是毒品,他在做毒品生意,並叮囑陳某要對外保密,同時,提出只要陳某幫自己送貨,陳某平時的所有經濟開支全包在他一個人身上。陳某見有利可圖,便答應王某先去試試。接著王某交給陳某一部專用手機,並告訴陳某接到吸毒人員電話後要及時通知自己,由自己與吸毒人員確定好毒品數量、品種和價格後,再由陳某按指定的地點把貨送出去。
後來,陳某便根據王某的指示,先後多次將毒品送到了購買毒品的下家手中,並把每一次從吸毒人員手中收來的錢都如數交給王某。陳某需要用錢就向王某要,少則幾百元,多則幾千元。就這樣,在金錢的驅動下,陳某逐步淪為了王某販毒的『鐵杆馬仔』。
情人、老鄉均發展為販毒幫凶在進行毒品交易的過程中,王某結識了24歲的貴州遵義籍女孩葉某。因葉某有毒癮,經常要到王某處購買毒品,而王某見葉某長相姣好,每次打電話購買毒品時,王某都會親自把毒品送到葉某手中。
一來二去,兩人關系急劇昇溫,很快兩人發展成為男女朋友。後來,葉某還乾脆搬到了王某的住處和王某住到了一起。兩個月後,葉某懷上了身孕。
王某見葉某已經成為了自己的『妻子』,就把毒品進貨的任務交給了葉某,起初是王某與『上線』聯系好後由葉某進貨,逐漸熟悉情況後,葉某就自己直接去進貨,逐漸成為王某販毒的得力幫手。
不久,王某又打電話找來33歲的同鄉譚某幫忙送貨。譚某原是和王某結伙盜竊案的同案犯,也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刑滿釋放後一直在溫州瑞安打工。譚某接到王某電話後,在8月1日來到沈家門,被抓時譚某已幫助王某向吸毒人員送過兩次毒品。
警方收網一舉擒獲四毒販經過一段時間的專案偵查,警方掌握了大量證據,決定擇機收網。
8月3日下午,警方得到一條重要線索,販毒團伙頭目王某准備親自攜帶毒品外出交易。專案組迅速召集警力,果斷出擊,在沈家門一家酒店樓下,將犯罪嫌疑人王某成功抓獲,並當場從王某身上繳獲冰毒1克、麻古10粒。接著專案組人員又在王某的暫住處一舉將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陳某、葉某、譚某全部抓獲,並在王某的暫住處搜查出冰毒70克、麻古350粒和一批吸毒工具。
目前,除葉某因懷有身孕被取保候審外,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有關案情警方還在進一步調查和深挖當中。
據舟山日報朱斌斌王佔龍孫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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