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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報訊【記者張敬】翻牆進入宅急送倉庫盜走20部手機,一名小偷被當場抓獲,另一名同伙王勇三年後被抓獲歸案,日前,王勇因犯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2006年底,王勇伙同陳銳(已判刑)、趙君(在逃)經預謀後,竄到天津機場北京宅急送快運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倉庫區,翻牆入庫,盜竊倉庫內存放的三星牌手機20部,價值人民幣近8萬元。准備逃離時,他們被倉庫工作人員發現,陳銳被當場抓獲,王勇、趙君攜帶所盜手機潛逃。案發後,王勇通過其女朋友退還被盜的宅急送天津分公司三星牌手機7部。三年後的2009年底,王勇被抓獲歸案。
日前,東麗區人民法院審結了此案,被告人王勇在開庭審理過程中沒有異議,並有同案犯陳銳的供述,鑒定結論,現場勘驗筆錄及現場照片,扣押及發還物品清單,案件來源及抓獲經過,情況說明,辨認筆錄,移交手續,同案犯判決書,被告人身份證明等證據證實,足以認定。法院認為,王勇伙同他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秘密竊取公私財物,數額特別巨大。鑒於王勇歸案後認罪態度較好,且退還部分贓物,可對其酌情從輕處罰。依法判決:被告人王勇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並處罰金4萬元。(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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