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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原本想要租個店鋪大賺一筆,但在麥購時代廣場負一層經營一年的商戶賈先生不但沒有賺錢,更令他惱火的是麥購時代廣場竟然違約,答應退還兩萬多元的租金卻又出爾反爾。
商場經營慘淡商戶又遭違約
2008年11月麥購時代廣場招商,賈先生與麥購時代廣場簽定了從2009年5月到2010年5月為期一年的合同,一次性交付了一年租金加一個月押金共計36000多元。
『這裡每月租金2980元,包括880元的櫃組費等其他費用,一個月押金是3175元。當時招商人員說12月25日就會開業,但直至2009年5月商場纔開業。』
2009年4月開業前,麥購招商人員崔先生告知商戶,由於商場負一層開業率很低,所以在開業前對原協議做了補充,簽定了一份優惠協議,協議大致內容為在麥購時代廣場租期滿1年後,續約則減免之後4個月的櫃組使用費用,不續則退還4個月的櫃組使用費。
『但是從2009年5月麥購時代廣場開業以後,商場經營每況愈下,最嚴重時負一層每天的顧客數量不足10人。』賈先生說,『商戶經營狀況慘不忍睹,我們大部分商戶每天的營業額為零,而且負一層商場秩序一直處於無人管理狀態。』
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2009年9月,麥購時代廣場和商戶協商,又簽定了第2份優惠協議,大致內容為自2009年9月1日後不論商戶所租的房屋面積,一律按1000元/月收取房租。
但是這兩份優惠協議以及進入商場時的合同,麥購商場並沒有給商戶任何原件或復印件。『麥購一直采用各種理由拖延合同副本及復印件。』
2010年5月,賈先生的合同即將到期,根據原合同及補充後的優惠協議,麥購時代廣場應該退還賈先生租金和押金共計21925元。於是在2010年4月,賈先生和其他幾個商鋪的經營者一起向麥購時代廣場正式遞交了書面退鋪申請書,明確要求解除合同,退還租金和押金。
『當時負一層樓管王先生負責接收退鋪申請書,並承諾立即上交相關領導,但此後一直到7月份,我們並沒有得到麥購時代廣場給予的任何明確答復。』
2010年7月底,麥購時代廣場竟然提出,所有商戶退租只能退還押金3175元(2980元租金和其他押金),否則只能選擇用退還的押金折抵租金繼續承租。
很多商戶都無法接受此條件,賈先生說:『這不僅嚴重損害商戶利益,而且是置麥購時代廣場這個單位的名譽和信譽於不顧,並且個別領導在我們和商場協商解決期間,對我們態度蠻橫不講理,一再激化矛盾。』
雙方協商不成發生爭執撕扯
8月4日下午,負一層100多家賈先生和其他十個商戶代表再次找麥購交涉,要求按照協議要求退錢,但麥購時代廣場的負責人田經理不承認和商戶簽過優惠協議,並在協商過程中與商戶發生爭執。
賈先生描述說:『商場非得逼我們跳樓纔給解決嗎?而田經理卻說,跳吧,誰都別攔著他。我們商戶都很氣憤,雙方就這樣吵了起來,田經理還拉扯一個女商戶,因此局面混亂起來,雙方的吵罵聲一片,還發生了撕扯,幸好沒釀成群毆。』
商戶在爭執時報了警,警察了解情況後要求雙方協商解決,麥購時代廣場負責人又同意協商,但商戶等待一個小時後,麥購人員又稱沒結果,讓商戶回去等消息。
8月7日,商戶再次找到麥購時代廣場負責人,但得知田經理已出差,商戶要求麥購交出三份協議,麥購的副總經理稱周三(8月11日)前會給商戶答復。
麥購時代廣場:商戶未達到優惠條件
對於商戶的投訴,麥購時代廣場的田經理說,優惠合同確實存在,但優惠有條件,每天必須開鋪,而很多商戶並未符合優惠條件,每天按時開鋪的商戶只有5、6家,已經按協議退款,其他不符合條件的商戶無法退款。
而賈先生說:『當時我們找麥購協商時,麥購根本沒提考勤這件事,而且我們很多人都是每天簽到,怎麼不符合條件了?他們也沒承認過給其他商戶優惠。』可否讓簽到的商戶來證明)『
關於合同沒有給商戶的問題,田經理解釋說,該給的主合同已經給了商戶,但有的商戶並不重視,在簽合同後沒有來取合同,而且現在許多合同已經過期,商戶想要的話可以拿回。
田經理還表示,商戶可以找管理人員協商解決,但太無理的條件商場無法接受,希望商戶能與管理人員心平氣和地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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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購田總親口對商戶代表說沒有合同,我們有錄音.合同至今未給到商戶手中,原因是他們老總2010年8月11日才同意簽字.我們也有錄音.合同內優惠協議一概商場不給商戶.既然商場說商戶違反規定,那還爲什麼怕把那些優惠協議連同合同一起交給商戶呢.1000元/月時商場招過交3000元租3個月的那種商戶,我們也有證據.(人家只花3000元租了3個月,無任何其他費用).
我們商戶只想要會屬於我們自己,商場應該退給我們的錢.希望能得到公正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