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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因倒車不慎,撞死一名七旬老人,記者上午獲悉, 27歲的肇事司機許某因犯過失致人死亡罪,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今年1月22日16時許,許某在朝陽區工體南路5號樓前停車場,駕駛一輛奧迪車由東向西倒車過程中,將步行至此的一名老人撞倒致傷。經搶救無效,被撞的老人於1月26日死亡,歿年76歲。
經交管部門認定,許某駕車未確認安全後倒車,且發生事故後未保護現場,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許某經公安機關電話通知後歸案。
朝陽法院經審理認為,許某由於過失行為造成他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已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鑒於許某經公安機關電話傳喚能夠自動歸案,並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法院對其所犯罪刑從輕處罰,並宣告緩刑。 (張蕾崔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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