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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范正偉
對於風險的防范,要破除兩個迷思:一是安全主義慣性,不注意防患於未然;二是『有組織的不負責任』怪圈,分工職責不明確,遇事互相推諉,往往只顧眼前利益,逃避『潛在政績』。
又是南京,還是管道。在『7·28』爆炸事件後,南京近日又有一處煤氣管道被挖斷,致使煤氣直噴、百輛公交擁堵。而從『7·28』至今半月,當地接報的管道挖爆事故已過6起。
管道破裂、路面塌陷、燃氣泄漏。近年來,類似新聞常見諸報端網絡。
早在上世紀80年代,就有人提出『風險社會』的概念,用來指現代社會所面臨的各種新型風險。與傳統的地震、颶風等自然風險不同,今天的風險更多的來自人類自身,所謂『人造風險』。
城市化本身就是一個風險化的過程。象征著文明進步的城市,不僅包含了更多的風險,而且城市的規模效益也使風險被成倍放大。處於城市化浪潮中的中國,一些地方對此顯然准備不足。城市在飛速擴張,規劃和管理水平卻未能同步跟進。南京『7·28』爆炸事件後,有人曾質疑,化工廠為何建在居民區?而事實是,先有郊區化工廠,後有居民區對化工廠的包圍;而據報道,由於九龍治水、利益糾結,有著8000多公裡地下管線的南京主城區,10年來都沒能畫出一張完整的地下管網全景圖。
既然是風險,就可能發生,也可能不發生;可能今天發生,也可能明天發生;可能現在醞釀,突然某天集中爆發。因此,對於風險的防范,要破除兩個迷思:一是安全主義慣性,風險意識淡漠,總認為沒發生就是安全的,不注意防患於未然;二是『有組織的不負責任』怪圈,分工職責不明確,遇事互相推諉,往往只顧眼前利益,逃避『潛在政績』。
對此,顯然需要理念的全面革新,以及更為系統的考核治理。起碼,不能把風險事件的發生,僅僅當做一次倒霉的意外;不能把對突發風險事件的處置,僅僅當做一次媒體公關和輿論應對;不能把類似事件,最終變為一件皆大歡喜的好事,像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那樣,事故之後不是先去反思問責,卻以搶險救援的名義開起了表彰大會;不能在類似事件中,任由『有關部門』變身『無關部門』,就像當人們向一個個機構求助問責,得到的回復卻是『請向有關部門諮詢』『此事與我們無關』。
社會的飛速發展,使得人們日益置身於一個充滿風險的社會,這是時代的必然趨勢和代價。我們的社會尤其是政府,不能總認為風險是不好的東西,習慣性地對風險采取鴕鳥政策。相反,只有勇於直面風險、善於反思和總結,不斷用現代理念和手段去規避風險,纔能將發展的風險代價降到最低,進而保護公眾安全、增進公共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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