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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上,有的時候對避諱這事兒特別較真兒,連同音字都不能提,吃這個虧最典型的例子是唐朝詩人李賀,纔華橫溢的他只因為他父親名字裡有『晉』字,『晉』『進』同音,弄得一輩子都不能考進士!最終,一代纔子在他27歲的年華裡郁郁而終。
避諱是封建社會強調綱常禮法、尊卑倫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例如在寫文章或說話時,一旦遇到尊長的名字,絕不能直接寫出來或說出來,否則就是『大不敬』,因此,古人對避諱這事絕對是馬虎不得的。
如果您覺得,不就是有的字兒不能說嗎?平時注意點不就得了?那您想得可就太簡單了。
因為避諱不能做官
一般來說,除了要避皇帝名諱之外,古人還要避自己父親、祖父的名字,平時在行文、做事時一定要多加注意。尤其是當官兒的,最好擦亮眼睛看清法律條文再上任——《唐律疏義·職制篇》明文規定,你的父親或祖父名字裡有『安』字,那麼對不起,你就不能在首都長安當官兒了;如果他們的名字裡有『卿』字,那麼你絕對不可以官任公卿;如果有『軍』字,即便是有蓋世神功、萬夫不敵之勇,你這輩子也別想當『將軍』……宋代文人錢易的筆記中也記載了類似的規定,當時參加科舉考試時,如果看到試卷的題目上有父親或祖父的名字,考生一定要及時向考官示意,推說自己『心口疼』之類的病忽然發作,答不了卷子。此時考官也心領神會,允許他離開考場。試想一個寒窗苦讀十幾年的書生,千裡迢迢來到京城參加『會試』,就因為試卷上的一兩個字而前功盡棄,真的太冤了。
您如果又說了:『到時候,我要是明知官職的名稱犯了父祖名諱就不說出來,他能把我怎麼樣?』想來個『生米煮成熟飯』是吧?其實古代人早就防著您這手兒了,唐律規定,如果你的官稱犯忌諱卻隱瞞不報,蔫溜溜地上任去了,一經發現,不但官位不保,還要被判一年徒刑。
歷史上,有的時候對避諱這事兒特別較真兒,連同音字都不能提,吃這個虧最典型的例子是唐朝詩人李賀,纔華橫溢的他只因為他父親名字裡有『晉』字,『晉』『進』同音,弄得一輩子都不能考進士!最終,一代纔子在他27歲的年華裡郁郁而終。
改名是無奈選擇
除了李賀這樣令人扼腕嘆息的例子之外,宋、明兩代文人札記中還有不少為了避諱而令人哭笑不得的事兒。
明代陳耀文的《天中記》中記載了南宋有個叫錢良臣的,官做到參知政事,相當於宰相的副職。他有個兒子,據說天資聰慧,到了上學的年紀,每次讀儒家經典,見有『良臣』二字,為了避諱,就改呼為『爹爹』。有一天,老師教他讀《孟子》,其中有一句:『今之所謂良臣,古之所謂民賊也。』他聽了就改口念道:『今之所謂爹爹,古之所謂民賊也。』把老師當場笑翻。雖說避諱這事兒『要從娃娃抓起』,可孩子畢竟天真懵懂,好心好意為了尊敬,不料反而辱罵爹爹為『賊』。
還有宋代詩人徐積,因為父親名『石』,便一生不用石器。這倒也好辦,用木頭或者銅鐵代替也行。但是更嚴重的是,他走路的時候看見路邊石頭也要回避,不能踐踏,遇到河上有石橋,還要繞道而行,如果非走不可的話,便僱人背著他過橋。
封建禮教之下,不光自己父祖的名諱要避,為了表示對他人尤其是尊長的尊敬,對於他人父親的名字也一定要避。但如果自己的名字和別人父親的名字恰巧重了,那該怎麼辦呢?
《北史》記載,北齊有個叫熊安生的書生,去見當時的朝廷要員和士開與徐之纔,徐之纔的父親名『雄』,和士開的父親名『安』,他想自己姓名中的『熊』和『雄』是同音字,犯徐父諱,『安』字又犯和父諱,於是就在諸位大人們面前,隨便想了個『觸』字代替,將自己名字報為『觸觸生』,此名一出,在場眾人一片哄笑。
另有史書記載,明末湖廣巡撫宋一鶴去參見頂頭上司總督楊嗣昌時,因為楊父名『鶴』,為了避諱,他就在求見楊大人的名帖上把自己的名字寫為『宋一鳥』,成為當世笑談。
看來,遇到這種重名的情況,大多數人選擇的是委屈自己。而實際上,那時候的人從家庭到社會,單是要記住各方面應避的諱,就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兒,像前面幾位那樣說出這些令人發笑的稱呼實屬一種無奈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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