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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本市一位女士因燙發機爆燃被燒傷,燙發機生產企業不能舉證其產品不存在質量問題,被法院判決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去年春節前夕,家住和平區的李女士來到一家美容美發中心做陶瓷燙發。不料美發過程中突生意外,燙發機出現爆燃,燒傷了李女士的頭、臉、雙耳及雙手等部位。事後,李女士將美容美發中心個體經營者梁某和燙發機器的生產商及經銷商告上法庭,索賠經濟損失。
庭審中,燙發機的生產企業辯稱,其生產的美發設備是經國家有關部門認證檢測合格的產品,企業沒有任何過錯,不應承擔責任。經司法鑒定部門對梁某提供的事故設備鑒定,結果為:無法確認被鑒定設備與起火之間存在因果關系;同時由於機器損毀,梁某無法提供部分零部件,故鑒定中心亦無法確認其與起火之間的關聯性。
和平法院審理認為,李女士在梁某經營的美容美發中心作美發過程中,由於燙發機器出現爆燃現象造成大面積燒傷,生產燙發機的企業不能提供證據證實燙發機不存在質量問題,亦沒有證據證實是梁某和經銷商在經銷、使用過程中存有過錯,依法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綜上,法院一審判決梁某賠償李女士經濟損失6萬餘元,生產企業和經銷商承擔連帶賠償責任。(記者解金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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