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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韶關市紀委在全市范圍內組織開展『算腐敗代價賬』活動,從政治賬、經濟賬等方面入手,深刻剖析了搞腐敗必然付出的慘痛代價。
讓貪官從腐敗的得失上來認清最後的下場,不失為一種警示,倘若所有的貪官最後都落得類似葉樹養之流的下場,相信也不會有那麼多前『腐』後繼的腐敗分子。因而,韶關市所開展的『算腐敗代價賬』活動,也算是抓住了貪官的心理要害。
然而現實中,為什麼仍有那麼多貪官不斷出現呢?我想這些貪官不是不會算這個『腐敗代價賬』,而是他們算的是另外一個賬——機會成本賬。
所謂機會成本賬,一是貪官在主觀上認定,腐敗不一定就會被抓到。看到別人伸手未被捉,自己利令智昏,必然也想伸手撈一把。事實上,現在的日記反腐、小偷反腐、情婦反腐等非制度性反腐案件的增多,多少表明我們在反腐上還存在著不少制度上的漏洞。當一些官員抱著『不腐敗就會吃虧』、『腐敗了也不會有人知道』的僥幸心理時,權力之手也就必然變成欲望之手。
二是貪官在算賬時認為,腐敗的風險收益比很高。曾有這樣的案例,檢察機關認定貪官貪污受賄82萬元,可貪官家屬卻先後退贓230萬元,於是出現了貪官請求檢察機關退還其家人140萬元的鬧劇。當貪官覺得貪的錢財中並不會全部被定性為腐敗時,貪腐的幾率無疑會大大增加。
因而,僅讓貪官『算腐敗代價賬』還不夠,嚴厲的『秋後算賬』和高比例的貪官查處率,纔是反腐的根本。(子在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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