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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涉嫌受賄1200餘萬元,其中1000萬元為一家公司20%的乾股,合肥市新站區原財政局局長董黎明近日被合肥市檢察院提起公訴。除了涉案數額創下合肥市職務犯罪案件數額又一紀錄,董黎明身兼八職的多重身份也引起了公眾關注。
頭戴8頂『官帽』
今年41歲的董黎明於今年年初被紀檢部門調查,2月5日因涉嫌受賄罪被批准逮捕。案發前,董黎明除了擔任合肥新站開發試驗區財政局局長(副處級)、辦公室負責人、國資局局長,還擔任5家國字號公司的領導:合肥鑫城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董事長、中國房地產開發(合肥)有限公司總經理、董事長、黨委書記、合肥新站建設投資公司董事長、合肥城市建設綜合開發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安徽中州置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涉嫌收受千萬乾股
公訴機關指控董黎明涉嫌受賄數額超過了1200萬元,其中最大一筆賄賂為收受了一家公司20%的乾股,價值1000萬元。
2008年5月國家發改委下達民間試點小額貸款公司的指導意見,同年10月合肥市政府進行推廣試點,時任合肥新站區財政局局長的董黎明同時兼任小額貸款公司試點工作的負責人。董黎明利用這一身份便利,主動找到瑤海一公司法人代表姚某某,提出讓該公司作為小額貸款公司的法人發起人。經協商,董黎明與該公司達成合伙成立小額貸款公司的口頭協議,董黎明以他人名義入股佔總股本的20%(不需實際出資)。 2009年5月,總股本5000萬元的合肥新站鑫銀小額貸款有限公司開業,同年8月份董黎明提出退股要求,由於法律限制未能如願。至案發時,董黎明仍實際佔有該公司20%的股份,價值1000萬元人民幣。
除此外,董黎明還涉嫌收受另一公司乾股和其他好處,涉案總額超過了1200萬元。
記者了解到,目前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受理董黎明案。(中安在線-安徽商報 孔華 朱安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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