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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結局多少有些出人意料。8月13日,立案15個月後,羅彩霞被冒名上大學案在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4個多小時後,羅彩霞與各方達成和解協議,放棄對各被告的訴訟請求,被告王崢嶸一次性給付羅彩霞賠償金4.5萬元。仔細想來這個結果也的確是在情理之中。羅彩霞承擔不起法律成本和時間成本。換成你我,也會選擇和解。
但這個結局對於整個社會而言,卻是令人失望的。根據報道,『除了口頭表示要賠禮道歉外,羅彩霞被冒名頂替案的8位被告,除王崢嶸個人外,其他地方教育以及主管部門,還有高校相關各方,均稱自己無責。』這個結果是公眾無法接受的。因為羅彩霞事件的殘酷就在於,其折射出了教育的系統性失靈。但就目前而言,這種系統性的失靈沒有得到糾正。
如果這種系統性的失靈得不到有效糾正的話,公眾對於教育的信心將會大打折扣。頂替羅彩霞上大學的王佳俊,其父親不過是一名鄉鎮黨委書記而已。在中國的行政層級中,鄉鎮黨委書記絕對屬於基層,但卻能夠在如此嚴肅的高考中顯示『神通』。這讓公眾產生了不信任感,甚至是恐懼感。這也是公眾關注羅彩霞的重要原因。
羅彩霞的悲劇還會重新上演嗎?如果中國教育的系統性失靈得不到有效糾正的話,悲劇的重新上演幾乎是肯定的。這是我們必須意識到的問題。羅彩霞案雖然結束了,但是我們對於中國教育的反思絕對不能結束。既然是系統性的失靈,那麼我們就必須進行系統的再造。只有這樣做,公眾纔會有信心。在某種意義上說,羅彩霞與傷害她的人實現了和解,但公眾與中國教育系統之間卻並沒實現『和解』,依然是一種緊張的關系。(沈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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