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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一位在社區當就業和社會保障協管員的中學同學說,前不久,街道勞動保障事務所下了個通知,要求社區工作站安排4個失業人員帶著失業證,去參加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舉辦的創業培訓班。如果完不成任務,協管員一個季度240元考核獎全部取消。於是,同學便按照社區裡的失業人員花名冊,詢問相關人員願不願意參加創業培訓班,並告知,學完後可得到上面發的100元交通補助費。盡管如此,仍無人參加。於是,同學便諮詢有關人員,可不可以讓人代培。回答說只要去4個人,點名時喊到就行了。這下,同學如釋重負,經過走家串戶,終於找到了4個參培的替身。
創業培訓班,應該是讓有創業願望的下崗失業人員參加。首先應嚴把參培人員的『准入關』,不應湊人數,讓那些在家閑著無事的人坐在課堂裡當擺設。如此這般,不僅是對創業培訓資源的一種浪費,也是對授課老師所付出勞動的不尊重。搞這樣的『創業培訓班』,說穿了就是在玩數字游戲,為政績而做『面子工程』。
要防止在創業培訓過程中出現的弄虛作假現象,關鍵是要按照事實求是的原則辦事,從區裡到街道、社區,就不應下達硬性培訓指標。因為創業培訓,不同於一般的計算機、插花等方面的技能培訓,要求參加培訓的人員要具有強烈的創業願望、有項目在謀劃、有一定的啟動資金。只有對這樣的有創業願望及本錢的人,纔能通過培訓,幫助其了解、掌握專門技能,進而邁出創業的堅實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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