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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就是自焚,得把你家房子拆了!』
在哈市第五醫院燒傷科的病床上,記者見到了傷者潘立國。由於半側臉頰、下顎、胸前、雙腿等部位均被燒傷,躺在病床上的潘立國十分虛弱。但是講起政府部門強拆和自己被燒傷一事,他還是表現得十分激動,『這棟兩層的房子是我在2005年的時候購買的,上下兩層都有獨立的產權證和土地證,一共146.9平方米,由於該地處於綏棱的繁華地區,我就在二樓開了食雜店,同時還出售冰激凌,所以在2005年末的時候,我花14萬元將一樓加裝了氟利昂制冷設備並改建成了冷庫。當時改建的時候我諮詢了環保局,對方說不需要相關審批,其他從事此行業的人也告訴我小面積並且用氟利昂制冷的冷庫不需要安監等部門的審批手續,此後一直沒什麼事,直到2010年元旦前後。』
潘立國告訴記者,在沒有任何人提前通知他和現場評估的情況下,自家牆上突然貼上了拆遷公告,同時公告上已經將他的房屋進行了作價,總共15萬元,而路對面的樓房門市已是3500元一平米。由於作價太低,他和周圍的居民都沒有接受。4月份開始,自稱縣裡派來的推進組的工作人員開始將他叫到售樓處就拆遷問題進行協商,由於補償不合理,所以協商一直沒有什麼進展。5月份,縣拆遷辦王主任表示按照相關文件拆一還一,門市一平米換一平米,拆冷庫還冷庫。但是10多天後再次商談具體細節的時候,王主任突然改口,矢口否認答應還建冷庫,並開始詢問潘立國有什麼拆遷要求,並且告訴潘立國,他們進行棚戶區改造沒有義務再建個冷庫,回遷設計的門市房135平米一套,多餘的面積可以換個住房或者車庫,至於冷庫本身就沒有任何合法手續,另外不光潘立國一家,拆遷的都沒有補償。
潘立國的愛人王淑艷表示,最後拆遷辦只答應冷庫給4萬元賠償,由於雙方差距太大始終沒達成協議,最後幾次協商的時候,對方向潘立國夫婦表示,給開發商逼急了就要『掰牙』,『你看電視了嗎?就是自焚也得把房子拆了,有你們哭的那天。』隨後工作組不再和她家進行協商。事情一直僵持到7月份,當時僅剩潘立國夫婦家還沒有被拆遷,另一家鄰居已被強拆完畢。
02房主被燒傷後,強拆人員又衝了上來
7月30日10時30分左右,王淑艷下樓去買菜,剛打開家門就看到110、120、119等二三十輛車停在門外的馬路上,害怕之餘,她馬上將二樓的門鎖上,這時縣拆遷辦王主任下車告訴她,『今天拆你家。』
王淑艷告訴記者,當時在場的公檢法司人員都沒有穿著制服,全部為便裝,也沒有人向她出示任何有效身份證明,這時候有人說把門撬開,周圍的人一下衝上來,有人砸玻璃、有人撬門。眼見門鎖即將被撬開,站在屋裡的潘立國立即將門頂住,此時破碎的玻璃和磚頭四處迸濺,玻璃碴和磚頭將潘立國劃傷,看著身上流出的鮮血,憤怒的潘立國隨手拿起旁邊裝在礦泉水瓶中用來清洗自家三輪車零件的汽油開始向樓下和門口揮灑,並拿著打火機警告樓下的拆遷人員,如果再繼續打砸,他就要將汽油點燃。
經過多次警告,這些打砸的人纔停手退到樓下。這時王主任走上樓,把手從門旁的窗戶伸進去拽潘立國的手,兩個人隨後撕扯到一起,就在撕扯過程中,打火機突然點燃,被火撩了一下的王主任馬上撤了下來,而潘立國立即成了火人,119隨即開始滅火。看到潘立國身上的火被撲滅後,剛纔打砸的人重新又撲了上來,滿身是傷的潘立國被逼到了窗臺上,於是他大喊,『如果你們再上我就跳下去。』這時人群中有人說撤吧,隨後幾十輛車和剛纔強拆的人浩浩蕩蕩離開了潘立國家。此時突然有一個人將一紙《強制拆遷決定書》塞到王淑艷手中,並問她是否簽字,得到否定的答復後,該人離開了現場。
事發後潘立國被送進了醫院,由於當地醫院表示燒傷嚴重治不了,隨後潘立國被轉到了哈市第五醫院進行治療。等王淑艷再回到家中時,家裡已被停電,且電線被剪斷。找到電力部門,對方表示『你們找政府吧』,而縣信訪辦相關工作人員的答復僅有5個字,『我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