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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11時15分報道,在河北省滄州市,四棟設施齊備、使用了僅12年的居民樓竟然面臨強行拆除的困境。那裡的114戶居民怎麼也想不通:一個好端端的居民小區怎麼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就遭受舊城改造的命運?
這4座居民樓位於滄州市新華區荷花池區域,早在2008年7月滄州市人民政府就下發了拆遷公告,對這裡的危陋平房進行改造,建設精品住宅。但是另人疑惑的是,這四座僅僅使用了12年的居民樓竟然也被列入了拆遷范圍。居民們講,這個小區環境和設施都非常齊備,最小的戶型建築面積也在128平方米。但是現在面臨馬上被強拆的1號樓和2號樓,共有60戶居民,其中29戶不得已簽訂了拆遷協議,而且門窗已被拆除。
居民們認為,按照最新頒布的《循環經濟促進法》第25條規定:在合理使用壽命內的建築物,除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外,城市人民政府不得決定拆除。而且,目前從事拆遷的放低啊產公司只具有臨時資質,按照法律規定,臨時資質只能開發25萬平方米以下的項目。但是,荷花池改造項目卻有70萬平方米,已屬於嚴重違法。
除無奈簽字的居民外,一些人已經選擇拿起法律武器,狀告市城建局,請求取消《房屋拆遷許可證》。但是滄州市新華區法院和滄州市中院根本不受理此案,他們不立案,也不下達「不予受理的裁定」,據負責此案的朱律師說,這種情況在國內罕見。
而當地有關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也稱,是這些居民的要求太高,屬於無理取鬧。更令人匪夷所思的是,這裡的官員還為開發商叫苦,說在荷花池地區一共蓋了40餘棟樓,安置房就佔了30餘棟。他們擔心開發商無法掙錢。有關事件的進一步進展我們也將給予持續的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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