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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小區退休多年的石大爺中年喪偶,膝下有兩子一女。由於年邁,石大爺起居不便,於是與子女商議輪流到子女家生活。石大爺表示,跟誰一起生活,當月4000多元的退休金就歸誰。十幾年來,石大爺就是這樣每個月帶著自己的退休金奔走於3個子女家。
不贍養就沒權繼承遺產有一位年過8旬的獨居老人,房產在自己名下。8個子女都有自己的家庭,老人究竟由誰贍養成了兄弟姐妹的難點。老人為此立下遺囑,要求8個子女輪流『回巢』照顧,等老人百年之後平均分配遺產。輪到哪家照顧,哪家就帶好吃穿及生活用品舉家搬去與老人同住,不按遺囑贍養的子女等於自動放棄繼承權。
花錢買『孝』有爭議社會學博士孫起表示,越來越多的案例顯示,老人為了爭取子女的照顧,需要拿金錢和房產交換,這種『有償贍養』令人深思。子女以爭取繼承權或者為分得老人財產為前提,將履行贍養義務當做任務,已經扭曲了正常的贍養關系,違背了道德倫常。
但也有專家持不同看法,社區工作者王凱表示,老人這種做法也未嘗不可,年輕人由於經濟壓力往往沒有時間陪老人,所以經濟補償在一定程度上能解決壓力的問題。整個社會不應該僅從道德的角度觀察,更要看實際效果。(記者張文弟張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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