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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深圳市原市長許宗衡被開除黨籍和公職。經中紀委調查,許宗衡借職務之便收受巨額賄賂和巨額禮金禮品、為其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生活腐化。消息傳來,社會輿論無不拍手稱快。
這記反腐重拳,打出了一片清風,也帶來了令人清醒的思考。人們發現,許宗衡之為貪官,一個最大的特色就在於,他具有兩面性,外廉內貪,似忠實奸。曾幾何時,『許市長』面對媒體,大談『不漂浮、不做秀、不忽悠』,大樹其『務實、親民』形象,信誓旦旦地承諾要『不留敗筆,不留遺憾與罵名』。結果卻是窮奢極欲,貪污腐化。當面說盡好話,背後不乾正事,活脫脫一幅『雙面貪官』嘴臉。
其實,在近年來的反腐斗爭中,類似許宗衡這樣的『雙面貪官』落馬早已不是孤案。已經伏法的重慶市司法局原局長文強一面打擊犯罪,一面又充當黑社會保護傘,中山市市長李啟紅頂著『2009中國十大品牌市長』光環牟取私利,湖南省湘潭市前副市長朱少中『高調反腐、低調拿錢』,曾是全國優秀縣委書記的浙江衢州市政協原主席鄭樟林,搞起了貪污受賄、濫用職權的『雙料腐敗』……
『雙面貪官』向人們呈現了一種錯亂的人生。一方面,他們或務實肯乾,或業績不菲,或聲名頗佳,人們對其寄予厚望;另一方面,他們又利欲熏心,變質墮落,搞起腐敗來也很有一套。其結局,無不在欲望的迷途上越滑越遠,走向毀滅。
雖然在本質上是一丘之貉,但『雙面貪官』相對於那些明目張膽、肆無忌憚的貪官,壞得更有隱蔽性,貪得更有『技術含量』,是一種『高智商犯罪』。由於有偽裝的迷惑,有『美名』的保護,更騙取了不少人的信任,其劣跡往往不容易暴露,常常能悶聲大發財,且邊腐邊昇,為禍日久,為害巨烈,給國家和人民造成難以估量的損失。而當他們一旦東窗事發,丑行大昭於天下,今昔對比,善惡反差,對黨和政府形象的損害、對社會價值觀的衝擊,也是極其巨大的。
荀子說:『口言善,身行惡,國妖也。』建設法治社會,推進反腐敗斗爭,一定要清除『雙面貪官』這類『國妖』。反思『雙面貪官』存在土壤,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相關制度沒有發揮應有的效力,權力運行得不到應有的規范,公開透明的要求得不到保障,全方位監督難以落實。甚至在有些乾部的問題已經暴露、出現了明顯的『自我舉報』的情況下,一些監督部門並未依法辦事,果斷處置,以致養癰遺患,放大了貪腐的危害。
十七屆中央紀委五次全會著重指出,要提高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力。治理『雙面貪官』,既要完善監督制度體系,更要嚴格執行,加強問責,使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都落到實處,用制度的力量撕下『雙面貪官』的畫皮,鏟除『雙面貪官』生存的土壤,創造一個風清氣正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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