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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時報8月23日報道(記者張艷)20日,對澳大利亞鐵礦石企業吉普森山索賠1.14億美元一事,日照鋼鐵(簡稱日鋼)方面表示,並不認可這一結果,將對吉普森山提起訴訟,是對方鐵礦石質量不合格自己纔暫停接受對方鐵礦石,最終是對方終止了合同。據悉,稍早,吉普森山公告稱,贏得對日鋼仲裁勝利,澳大利亞的仲裁機構仲裁結果是,日鋼支付1.14億美元的合同違約金。
對這一事件,日鋼方面表示,不認可澳大利亞方面的仲裁結果,將積極提起訴訟,尋求公平的渠道解決這一問題。據介紹,是澳大利亞吉普森山提供的鐵礦石質量不合格纔導致最終合同終止。
記者了解到,2007年,吉普森山與日鋼簽署為期15年的鐵礦石長期合同,2008年,日鋼在接收到的吉普森山的鐵礦石中,發現大多數質量達不到合同要求,這導致日鋼出現環保問題以及生產成本增加,日鋼方面多次向對方提出提高鐵礦石質量要求,但一直無果,2008年9月,日鋼開始暫停接收對方鐵礦石,2008年11月,吉普森山方面終止了與日鋼的鐵礦石合同。在此期間,吉普森山方面積極尋找其他鐵礦石客戶,並最終與其他客戶簽訂了鐵礦石長期合同。
據了解,根據國際規則,只有糾紛雙方共同選定的統一仲裁機構對糾紛作出的仲裁結果纔具效力。而目前在日鋼與吉普森山的糾紛中,澳大利亞方面的仲裁是單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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