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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撫順市國土資源局順城分局局長羅亞平,涉嫌犯罪的金額達1.45億,超過了震驚中外的『沈陽慕馬大案』,刷新了遼寧官場貪腐犯罪的最高紀錄,她的案子被中紀委領導批示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羅亞平在媒體報道中被人稱為『土地奶奶』。(8月22日新華網)
今年4月份《人民論壇》雜志就官場十大高危崗位進行了一次調查,調查結果顯示,44%的受調查者認同『做官也是一種高風險職業』,並認為官場十大高風險崗位分別為國土局長、交通廳長、縣委書記、公安局長、組織部長、建委主任、安監局長、市委書記、國企老總、房管局長。從調查看出,國土局長成為『官場十大高危崗位』。然而,從上述1.45億元『土地奶奶』的腐敗劣跡來看,無法讓人找到一絲一毫的所謂『高危』。
一者,羅亞平涉及腐敗的時間過長,而基本『無人察覺』。在1987年,羅亞平調往順城區國土部門,從事土地審批工作,由此正式進入國土系統,自此開始腐敗到2009年落馬,長達20年的時間有關方面纔查處和發覺一名早已劣跡斑斑的『土地奶奶』。如果說,一腐敗立馬就發現了查處,那可以叫做職業『高危』,二十餘年纔發現貪官的蛛絲馬跡,如果說這樣的職業也是『高危』的,估計鬼纔信。二者,發現『土地奶奶』的劣跡,也並不是有關方面主動調查和發現的,卻是被一名女房地產商舉報了撫順市原國土資源局女局長江某,進而江某纔『咬』出了羅亞平。這樣的『被動查處』也讓人感覺不到『土地奶奶』們的『高危』。
更何況,被中紀委有關領導稱為『級別最低、數額最大、手段最惡劣』的,一個斂財高達1.45億元的腐敗分子,其貪瀆的數額又過於龐大,也不是一兩次腐敗行為的問題,而是持續的經年累月的『天天腐敗』的問題,有關方面『嗅覺』之遲鈍可想而知。再說『土地奶奶』崗位處於官場十大高危崗位之首,恐怕也不會讓人信服。
官場官員,無論是掌握重要土地資源的國土部門、交通部門,還是從事不太要害工作的官員,理論上都應該時時處於『高危』之中。這種『高危』主要體現在監督機制的敏感性和『自淨』功能的及時性上,一有貪污跡象,監督部門就能及時發現並查處之,這樣的一種監督機制之下,手握公權的官員纔不敢肆意妄為,纔會感到『高危』。就官員應處於什麼樣的心理狀態,山西臨汾某縣縣長在接受《中國經濟周刊》采訪時表示:『在山西為官已屬高危行業,搞不好就要鐺鋃入獄。我們現在是在雞蛋上跳舞,當太平官的日子已一去不復返了。』(2009年10月27日《中國經濟周刊》)這纔是一種正常的官場和官員時時受監督的常態。
不讓官員感覺到官不好當,不讓每一名身為『公僕』的官員時時在『雞蛋上跳舞』,他(她)們就容易懈怠、進而有可能自我放縱並變質。『土地奶奶』如此,一些早就落馬的『土地爺爺』們也是如此。就此,關鍵還是加強權力監督與制約,從制度上徹底堵死官員們可以為所欲為的『黑手』,譬如遏止『小金庫』的問題,財務和審計監督如何正常發揮功能的問題,以及長期沒有解決好的『一把手』限權的問題。如果這些問題不能引起有關方面警醒,不但今後的『土地爺爺』、『土地奶奶』們依然不會感到高危,倒下了一個斂財過億的『土地奶奶』,下一個類似的『土地奶奶』一定會『前赴後繼』。(畢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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