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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廣網快訊(記者侯艷張華傑)今天(23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刑法修正案八草案,完善了對尋釁滋事罪的規定。
現行刑法規定了尋釁滋事罪,規定處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關方面提出,一些犯罪分子時常糾集他人,橫行鄉裡,嚴重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由於這類滋擾群眾行為的個案難以構成重罪,即使被追究刑事責任,也關不了多長時間,抓了放、放了抓,群眾沒有安全感。因此,草案增加規定,糾集他人多次實施尋釁滋事行為,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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