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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5月,發生在浙江杭州的『胡斌飆車案』轟動了全國。近日,胡斌的家人向保險公司索賠544813元,包括車損和對第三方(即死者)的補償兩部分名目,車損部分為12200元。其中雙方爭論焦點在於去年胡斌所駕駛的肇事車是否屬於違法改裝,案件將於8月27日開庭。
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保險公司是根據去年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書進行賠償的,在責任認定書中,胡斌的三菱汽車屬於非法改裝,胡斌負事故全責。據此,保險公司在今年2月份賠償了交通強制險12萬元。『這筆錢是交給第三者的(即死者譚卓的家屬),作為補償款給死者而不是賠償給胡斌,因為交通強制險裡的免責項目是不包括機動車非法改裝的。』
但胡斌父親胡樹明表示胡斌駕駛的三菱車並不是非法改裝車,是進口原裝。對於保險公司以非法改裝為由拒賠,胡樹明表示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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