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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正義網報道,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委原副書記、區委政法委原書記虞軍明因涉嫌受賄犯罪8月20日被舟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查明,1999年至2010年,虞軍明利用擔任舟山市定海區馬嶴鎮黨委書記、定海區政府辦公室主任、舟山市臨港工業區管理委員會副主任、舟山市國土資源局副局長和舟山市定海區委副書記、區委政法委書記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業務承接、土地規劃、費用減免、戶口遷移等方面提供幫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財物共計價值60餘萬元。
檢察機關認為,虞軍明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遂依法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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