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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楊曉慧實習生申曉萌)本市制定的《關於全面做好生活困難群眾幫扶解困工作的意見》中提出本市對就業困難群體幫扶由城市擴展到農村,實施城鄉統一的就業援助政策,實施『盯人幫扶、跟蹤隨訪、動態管理、包保責任』的工作機制,通過開發公益崗位、鼓勵自主創業、自謀職業、提高接納這類人員就業企業的崗位補貼等,幫扶更多的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
為鼓勵企業挖掘就業潛力,盡可能吸納就業困難人員,本市將崗位補貼由原來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最低工資的30%(276元/月);切實支持就業困難群體從事小型餐飲服務、食雜店零售等自主創業、自謀職業,並優先提供經營攤位,給予小額擔保貸款,並減免經營收費,創造經營條件;對企業托管中心中有就業能力和就業願望的單親家庭、贍養重癥直系親屬、城鄉低保戶和特困戶等人員,安排在公益崗位就業,給予公益崗位就業補貼;本市將大力開發家政服務、保潔保綠、便民服務、送奶送報等社區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零就業家庭等就業困難人員,給予崗位和社保補貼,讓更多的就業困難群眾通過就業改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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