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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8月24日訊
從小學、中學語文教師、班主任,到教導主任、校長……一路走來,張某都是同事、領導眼中的『能人』。2001年,出任秀洲區教育文化體育局副局長後,他還多次出書,大力推薦他的教學理念,一度成為周邊人們眼中的『書生局長』。
『當生活沒有了理想,生命的意義也就結束了;當教育沒有了理想,教育的希望也就消失了。』張某曾經說過這樣一句話。然而,當年如此全身心撲在教育事業的他,卻漸漸失去自我,遠離了身為師者的責任——『學高為師,身正為范』。昨天,站在秀洲法院的法庭上,面對即將到來的審判,張某顯得很沈默。
高中畢業後,非常熱愛讀書的張某,失去了讀書的機會,當起了木匠,可他並沒有放棄自己的夢想,出門乾活書本從不離身。兩年後,村小學招代課老師,他毅然放棄了當時收入頗高的木匠工作,成為一名教師。
『做喜歡的事,纔開心!我喜歡教書,錢少點無所謂。』面對親朋好友的疑問,追夢的張某回答得很乾脆。恢復高考後,通過自身努力,他考上了大學。再回教學崗位,張某的步履越發穩健有力,先後獲得『浙江省教壇新秀』、『嘉興市優秀教師』等多項榮譽。2001年,張某出任秀洲區教育文化體育局副局長,分管教育,開始鑽研教學管理。
昨天,在法庭上,公訴機關認為,張某共涉嫌玩忽職守、貪污和受賄三項罪名,其行為主要從2005年開始至今。關於玩忽職守罪,查明情況為:2005年至2009年6月,張某在擔任秀洲區教育文化體育局副局長期間,在明知自己分管的某下屬公司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私設『小金庫』的情況下,非但沒有及時制止,反而默許甚至縱容,並多次收受該公司負責人贈送的現金,完全不顧自身負有監督該公司國有資產不流失、確保其保值增值的職責,造成國家直接經濟損失120餘萬元。關於貪污罪,查明情況為:2009年9月至12月,張某多次利用職務之便,通過虛開發票套取現金的方式,侵吞國家公款共計6萬餘元。關於受賄罪,查明情況為:2004年至2010年,張某利用其分管教育、教育裝備、教育安全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賄賂款物及各種名義的回扣款,共計54萬餘元。
在法庭上,對於公訴機關的問話『你有什麼認識?』張某用低低的聲音回了一句『貪污受賄是不對的』後,便再也不願開口。
昨天,秀洲法院一號法庭內,坐滿了旁聽者。秀洲區紀委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次,他們組織了秀洲區70多名副科級以上實職領導前來旁聽,目的就是給領導乾部一次警示教育。當天,秀洲區教文體局也特地組織秀洲區中小學校長來法庭旁聽。
據嘉興日報記者楊茜實習生吳婷通訊員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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