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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制定的《關於全面做好生活困難群眾幫扶解困工作的意見》提出了對工資偏低困難群體幫扶的一系列新措施。天津市將針對勞動密集型企業的一線職工工資偏低和因生產困難而發生拖欠工資等情況制定措施,通過平等協商簽訂工資協議,實現職工增資訴求,強化各集團(公司)在遏制拖欠工資問題上的監管職責,保障職工的合法權益。
《意見》明確提出,天津市企業要通過平等協商簽訂工資協議,逐步建立正常增資機制;落實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嚴格按照法定的工資支付周期和約定的日期按時足額支付,杜絕發生工資拖欠;對確因生產困難而發生拖欠工資的企業,督促其建立清欠臺賬,制訂清欠計劃,籌措資金及時償還拖欠工資;強化各集團(公司)在遏制拖欠工資問題上的監管職責,對於無力籌措資金者要從資產運營收入中拿出一定份額資金用於清欠。今後天津市將適時調整最低工資標准,逐年提高防暑降溫費、中夜班津貼、喪葬費標准。加大最低工資和工資支付情況監督檢查力度,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強日常巡查、專項檢查,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報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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