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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站在上城區人民法院法庭上的三個小伙子,年紀都在20歲-30歲間。
阿玲學歷最高,是大學。阿超學歷最低,只有小學,但是據公訴機關調查,他纔是此案的幕後策劃人。
三個人做『銷售假幣』的生意。其實,這只是一個騙局。昨天,據公訴機關調查,三人分別涉嫌三起詐騙案件,涉案金額共計44萬元。
這三個人在實施行動時,各有身份。
阿超是專做『假幣生意』的王老板;阿玲是通過網絡等不同渠道物色獵物的中間人;另外一個叫阿德的男人則是『馬仔』,專門負責送鈔驗貨。
2009年10月27日,被害人於某走進金華的一家咖啡館。走進咖啡館前,於某有些緊張,因為這次赴約的對象是做假幣生意的王老板。
幾分鍾後,中間人阿玲笑臉相迎出來。於某說,自己是通過QQ結識了自稱做玉石生意的阿玲。在一段時間的網聊中,阿玲無意中提起,自己認識個老板專做假幣生意。
出於好奇,於某與阿玲出來見面談及此事。阿玲提供了幾張五十元的『假鈔』(其實是真的)交給他驗貨。『他說送我幾張樣本,讓我回去試試。我回去用驗鈔機試了下,真的驗不出來。』
沒多久,於某提出了與這位做『假幣生意』的王老板當面談談的要求。阿玲安排了這次見面。
入座後,於某看到一個身材矮小的年輕男人坐在自己面前。他自稱姓王,常年做著倒賣假幣的生意。『他說這批貨版來自美國,然後在臺灣印刷。在民間市場用肯定不會出現問題,如果送銀行可能會被查。』
王老板說,自己正好要出一批貨,隨手打了個電話,讓送貨小弟把貨先送來給於某驗驗。不多久,『馬仔』阿德拿著四五包用塑料紙包住的五十元人民幣走了進來。
王讓於隨便驗貨。他挑了一刀,打開塑料紙隨意拿出幾張檢驗,果然如上次的一樣,『偽造』得逼真。(其實,這些都是真錢。)驗貨後,王讓阿德趕快送貨,又告訴於某,真的需要可以下次供貨,價格按照1:5的比例銷售。
11月8日,於某拿著30萬現金來到了蕭山一家賓館。當場,『王老板』和阿玲都在。王打開密碼箱,裡面每疊50元均和上次一樣,用塑料紙包住。於做了最後一次驗貨,拆開的紙幣依舊『仿真度』極高。他不知道,其實用於驗貨的紙幣仍然是真幣,而且在放回去時已被阿玲掉包。
回去後,於某發現整箱的所謂假幣都只是白紙而已,他隨即報案。
2009年11月25日,阿超等人在寧波再次實施騙局時,被公安機關當場抓獲。
(每日商報記者林軼潔通訊員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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