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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一名男子被人僱用打工時,借走僱主的一輛摩托車謊稱去買煙。結果,男子將摩托車賣掉後一去不返。一個月後,僱主在八一立交橋下偶然發現了該男子,遂撥打110將其抓獲。
7月25日,住在南外環附近的王先生在八一立交橋下找了一個姓張的男子為其蓋房子。7月27日晚9時,張某稱要借王先生的摩托車用,到商店買盒煙,王先生將摩托車鑰匙給了張某,誰知張某一去不返,王先生只得自認倒霉。
8月23日晚11時,王先生再次到八一立交橋下找乾活的人時,發現張某正在橋下睡覺,遂撥打110報警,民警將張某抓獲帶回派出所。
張某現年34歲,肥城人。據他交代,7月27日晚,他借走王先生的摩托車後,心想身上沒錢花了,王先生沒有結算當日的工資,索性將王先生的摩托車賣掉換點錢花。於是,張某將借來的摩托車賣掉獲利200元。(記者萬兵兵實習生李金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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