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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論人的標准,有時也許是很主觀的,非但主觀,甚至進一步積成定見。說出來未必符合時下的人纔標准,然而不一定沒有道理。有人問我為何十幾年來一直與某甲相過從,言語上一直包容,而不知道其人庸俗?我說:不忍。25年前,有個同事病逝,此前人們攻訐某甲,逝者與有力焉。他去世之後,其『生前友好』每人出了5角錢,『湊成一個整數』給其家屬以示慰問,追悼會鞠了躬後,大家照樣散在一旁議論他人長短。而某甲從照料手術一直忙到親手給逝者穿衣入殮……這,是厚道使然。試問當時同事,有幾人能做到?東漢的曹敞好論人過,人以為其人輕薄。後來他的老師吳章被王莽殺害,無人敢收葬,同學皆改換門庭,曹敞卻敢於不避,自稱吳章弟子,為他收屍,人們纔知道他不是平庸之輩(事見《西京雜記》)。我想,像某甲那樣的人,即使有時候自私了一下(其實每個人也都會有自私的一面),即使工作上有時散漫過一回,又能壞到哪裡去呢?
上面說的是一個人因了一時的善行而得到寬容。反過去,是一個人也會因為一次劣行而被人唾棄。某乙要提昇,上面征求意見,有人說了一件事:『文革』期間,與他同住一屋並有恩於他的一位老人,因被單位打成所謂『地主分子』而想不開,上吊自殺,從流露出自殺的念頭直到架凳子,拴繩子,踢凳子,隔著一層板壁的某乙全知道,為了自己的『政治前途』,這個受過高等教育的人不聞不問不救不報告。有人說,事情都過去這麼多年了,況且『在當時的政治環境下難免如何如何』;也有人認為,一個當時30多歲的人,即使政治上是幼稚的,但人倫上不至於也是幼稚的吧,如果按照『歷史環境難免論』,人對自己的苟且,對自己的惡行都可以不負責任的話,國民素質的提高又從何說起?
當然,人一時的善行,一時的惡行,都有他的必然性,善良的天性一定會在適當的時候自然流露,極端的貪婪與殘忍也是無法掩飾的。盡管是一時一事,然而是很能說明問題的。漂母飯韓信,韓信發達之後報恩,有人認為韓信一飯之恩必報,沒有成大事的氣派,故有其後的敗死。——按那種邏輯,是不是都應該去做殺妻求將的吳起?我這裡不敢往深處想了。但的確有這樣的背信棄義的人。比如,糟糠之妻一律下堂去,這樣的人,會去報一飯之恩嗎?這,僅僅是小節嗎?固然,我們在論人的時候不可以一眚掩大德,但一個人在清醒的狀態下展示出自己卑劣的人品並且不懺悔的,我們竟可以相信他麼?
一事之善亦是善,一時之惡亦是惡,有一說一,有二說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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