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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靈靈(化名)10歲了,從她記事以來,就是爸爸媽媽家一年一換兩邊住。靈靈無法在固定的學校讀書,無法在一個城市裡連續呆一年以上,這些,都是因為她的父母——小衛和小蔡——當年閃電結婚又離婚留下的後果。上周,常德市鼎城區法院受理了一件閃婚夫婦離婚後對女兒撫養權爭執長達8年的糾紛案。
小衛,女,34歲;小蔡,男,33歲。1999年,兩人剛大學畢業,均被分配到常德市鼎城區某鎮醫院工作。一段時間後,同為異鄉人的兩人產生了感情。談戀愛不到四個月,小衛和小蔡便已如膠似漆。1999年11月,由衛生院老院長證婚,兩人正式結為夫妻,此時兩人認識不到半年。
2000年8月,還來不及熟悉丈夫角色的小蔡迎來了女兒靈靈,這讓他著實手忙腳亂。而妻子小衛在家也是父母的嬌寶貝,很少做家務事的她一時也很難適應家中女主人的角色。同時,由於夫妻兩人每月工資加起來不足800元,雙方父母又均為農民,缺乏經濟來源的兩人便經常為了一些小事爭吵。靈靈滿周歲後,小蔡決定南下打工。小蔡外出後,與妻子聯系很少,只是每個月給女兒郵寄一定數額的撫養費。2004年6月,兩人簽字離婚,女兒按協議交給父親撫養。至此,兩人婚齡不足五年。
離婚後,小蔡將女兒放在父母家,自己繼續外出打工。兩個月後,極度思念女兒的小衛與小蔡父母約好,將女兒接回身邊一周。然而二十天後,小蔡的母親打電話催小衛將孫女送回卻遭到拒絕。於是,小蔡強行將女兒帶回廣州。三個月後,無法忍受思念之苦的小衛又到廣州將女兒接到身邊。就這樣接接送送,女兒到了讀小學的年紀。小蔡認為小鎮不能給女兒帶來良好的教育,小衛則擔心女兒與後媽相處不好。在反復討論爭執之後,決定每人各帶女兒一年,兩人輪流。
轉眼靈靈長到了10歲,然而在這種情況下長大的她,有著同齡小孩所沒有的懮郁沈悶。為了女兒的成長,小衛於今年向法庭提起訴訟,要求變更女兒的撫養權。上周,常德市鼎城區法院受理了此案。經調解後,兩人達成協議,女兒改為小衛撫養,小蔡享有探視權。至此,長達八年的『奪女之戰』終於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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