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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巡回法庭,就是法官提前介入,讓事故各方在交通隊就能『開庭』調解,『一站式』解決。目前,本市和平區、河西區、大港等地均建立了類似法庭。河西區不僅有法院、交管局,還引進了司法局的人民調解機制。然而,記者昨天從河西區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暨交通事故聯合調解室了解到,自4月30日揭牌至今,該巡回法庭已受理各類交通事故260起,『一站式』調解成功的僅22起。
市民
『一站式』解決無成本更省心
昨天上午,記者來到位於河西區洞庭路上的交警河西支隊院內的交通事故巡回法庭,正好碰上市民張先生前來遞『訴狀』。實際上他拿的就是一份情況說明,距離法律層面上的訴狀還差得遠。工作人員耐心地給他講解訴狀應具備的幾部分內容,同時對照牆上的證據粘貼樣板講解如何把一張張小票規整地貼在紙上。這一切都弄明白之後,本來急躁的張先生露出了笑臉:『還是這裡好,推門就進不說,還這麼耐心地解答問題,連諮詢費都省了。』
確實有不少市民把這裡當成了免費諮詢室。『我的車被撞壞了,修了7天,誤工費怎麼算?』『誤工費是針對人的損失,您的身體在交通事故中沒受傷,不能算誤工費。』『可我這輛是出租車。』『把您的執照等證據准備好,按規定應該按平均收入給您算誤工費,一天將近100元。』出租車司機李先生帶著答案離去。據了解,巡回法庭不但不收諮詢費,還免收訴訟費。交通事故賠償案調解成功後,通常會讓當事人立即賠償,為老百姓實現無成本的『一站式』解決。
交管部門
巡回法庭『變成』訴前准備庭
昨天,在交警河西支隊辦公樓一樓,大門前的玻璃上分別印著『巡回法庭』和『聯合調解』兩行字。巡回法庭是針對法院說的,河西區法院民四庭(交通事故法庭)的法官輪流到這裡來辦案。聯合調解指的是上面提到的聯合辦公,河西區法院民四庭法官王繼宗、交警河西支隊事故科警官李貴芬和河西區司法局調解員劉寶勵常駐於此。
『4月30日揭牌,5月中下旬正式辦公,到現在受理交通事故260起。』指著桌子上兩大本登記簿,李貴芬說:『可惜只有22件調解成功,大多數案件最終還是去了法院。巡回法庭更像是法院的訴前准備庭。』
巡回法庭的調解成功率低在哪呢?工作人員稱,保險公司不配合是最大癥結。『周一,巡回法庭本來定了6個「庭」,都因為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沒及時趕到而拖延。』
據介紹,交通事故當事雙方一般都是願意調解解決的。一方面,傷者願意早點拿錢治傷,另一方面,責任方也願意早點賠錢了事。問題就出在保險公司,如果當事人自行調解,在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時往往會出現麻煩——有的藥品屬於自費藥,陪伴人數應是一人而不是兩人等等,因此,當事人都願意在相關機構的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
【保險公司】
主要原因有三不是不願配合
針對上述說法,記者昨天采訪了本市幾家保險公司,他們提出了若乾理由。
原因1人少案多疲於應付
『主要是跑不過來,因為與保險有關的案件,不管是法院開庭還是聯合調解,最終都涉及保險公司賠錢的問題。』昨天,一名保險從業人員告訴記者,『天津一家大的保險公司,它的一個下屬支公司,一年就有七八千件事故理賠案,法務部人員根本沒精力出庭。』目前,有保險公司考慮將法律事務外包給律師事務所,由律師代為處理一部分問題,提高保險公司的『出場率』。
原因2新法實施麻煩纔多
保險公司的這種『麻煩』是自《道路交通安全法》出臺之後纔有的。『以前交通事故案有了結果,再找保險公司理賠,我們有精力處理。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裡,把保險公司作為直接理賠的對象,導致保險公司成了當事人,必須參加調解或庭審,這麼多案件,我們當然忙不過來。』該保險從業人員表示。
原因3今天通知明就開庭
另一家保險公司的工作人員表示:『最初,我們法務部的工作人員也是配合的,可巡回法庭不像法院,他們的節奏比較快,今天打電話,明天就開庭。一般情況下,法務部工作人員在接受一起案件後,首先要跟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了解情況,心中有數纔能決定如何處理。而這種節奏,讓他們來不及做准備,到了「庭」上效果也不好。』
【巡回法庭】
對於保險公司調解並不吃虧
昨天,河西區巡回法庭工作人員表示,他們很少『今天通知明天開庭』。一般情況下,都會提前兩三天通知,而且是先通知保險公司,保險公司同意了,纔通知事故雙方當事人。
『調解為的是解決問題,如果有當事方不到場,意見不統一,調解就沒法進行。如果是法院開庭,有當事人不到,可以缺席開庭缺席判決,如果缺席一方不主動履行判決規定的義務,當事人可以拿著勝訴判決申請強制執行。不過這樣會浪費很多人力物力,所以老百姓都希望調解解決。對於保險公司,調解也並不吃虧,有時本來依法要賠償2萬元的,當事人為了省事,在調解時1萬元也認可了。』巡回法庭的工作人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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