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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記者昨日從天津市衛生局獲悉,為規范醫療機構中成藥的使用,減少中藥不良反應的發生,天津市新下發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衛生部組織制定的《中成藥臨床應用指導原則》。醫生臨床使用中成藥時,不能僅根據西醫診斷就選用中成藥,還要選擇合理的給藥途徑,能口服給藥的不采用注射給藥,能肌內注射給藥的不選用靜脈注射或滴注給藥。
與西藥一樣,中成藥在使用中同樣會出現不良反應,主要原因包括中藥自身的藥理作用或所含毒性成分引起的不良反應;特異性體質對某些藥物的不耐受、過敏等;方藥證候不符,如辨證不當或適應證把握不准確;長期或超劑量用藥,特別是含有毒性中藥材的中成藥,如朱砂、雄黃、蟾酥、附子、川烏、草烏、北豆根等,過量服用即可中毒;不適當的中藥或中西藥的聯合應用。
臨床上預防中成藥不良反應時,醫生要注意加強用藥觀察及中藥不良反應監測。含毒性中藥材的中成藥安全范圍小,容易引起中毒,因而要嚴格控制劑量。尤其是對特殊人群,如嬰幼兒、老年人、孕婦以及原有髒器損害功能不全的患者,更應注意用藥方。
此外,醫療機構要逐步建立起完善的中成藥不良反應監測體系,一旦出現不良反應立即停藥。特別加強中藥注射劑、含毒性中藥材中成藥的不良反應監測。建立中藥嚴重不良反應快速反應、緊急處理預案,並建立嚴重病例報告追蹤調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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