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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將到一年一度的退役士兵分配的日子,家長和士兵都十分關注,就大家關心的問題,記者日前走訪了河西區民政局優撫科負責人,就相關問題進行了解答。
問: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國家應負責安置嗎?
答:安置。本市2009年冬季退役士兵安置工作仍采取自謀職業與安置就業相結合的辦法。對非農業戶口入伍、符合就業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和轉業士官,繼續實行按系統分配任務、包乾安置的辦法。市人力社保局結合本市各企事業單位職工人數、經濟效益和用工情況,制定出全市各用人單位的有效安置計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由市人民政府復員軍人安置辦公室調配到有關區縣。
問: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有何優惠政策?
答: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市民政局等十部門關於扶持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優惠政策實施意見的通知》,詳細說明了有關優惠政策。具體主要指在普通高等教育、個體經營免交個體工商戶注冊登記費等,以及在稅收方面的優惠政策。
問: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間有補助嗎?
答:有。符合安置就業政策的退役士兵,在待安置期間按照本市城鎮居民現行最低生活保障標准每月發給生活補助費。享受生活補助的對象只限於2009年冬季城鎮退伍義務兵和轉業、復員士官。享受生活補助的期限是,城鎮退伍義務兵、復員士官從2010年2月起,轉業士官從部隊停止供應時間起,均到分配工作和批准自謀職業之日止。
問:退伍兵分配後不能及時上崗怎麼辦?
答:退伍義務兵和轉業、復員士官從區縣安置部門開出分配介紹信的當月起,由於接收單位原因不能按時上崗的,由接收單位按照不低於本單位同工齡職工平均工資的80%逐月發給生活費。
問:退伍兵對分配工作不滿意怎麼辦?
答:應安置對象自接到安置部門開出分配工作介紹信之日起,一個月內不到用人單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安置,安置部門將其檔案移交到本人戶籍所在地的街道或人纔與勞務市場,不再按計劃安置。對城鎮退役士兵和轉業、復員士官的安置工作實行年度分配,定期終結,跨年度不再予以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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