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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北京8月26日電(記者朱劍紅)國家發改委近日印發了《促進中部地區崛起規劃》實施意見,明確中部崛起的工作目標和進度。
到2015年,《規劃》實施要實現主要目標,即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36000元,城鎮化率達到48%,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分別達到24000元和8200元,耕地保有量不低於《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綱要(2006—2020)》下達的指標,萬元地區生產總值能耗和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分別累計下降25%和30%,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率提高到80%,森林覆蓋率提高2.3個百分點。
到2020年,中部地區要全面實現小康社會建設目標,成為現代產業體系基本建立、創新能力顯著增強、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區域內部發展更加協調、城鄉一體化發展格局基本形成、支橕全國發展的重要人口和產業承載地區,全面完成《規劃》提出的12項主要量化目標和一系列定性的任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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