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網9月2日訊 日前,塘沽張小姐在某超市裡買了一包散裝的鍋巴,包裝日期寫的是當天,但拆開後卻發現鍋巴全都粘了,吃起來也不新鮮。張小姐仔細查看包裝袋,發現上面根本就沒有生產日期。據記者了解,像張小姐這樣被『包裝日期』模糊了雙眼的消費者不在少數。而記者走訪新區多家超市時也發現,很多散裝食品包裝上缺少生產日期、生產廠家,食品安全完全沒有保障。
記者在位於開發區第三大街的一家超市裡看到,散裝食品區擺放的食品大多數產品包裝的信息殘缺。其中,散裝葡萄乾的包裝袋上只有名稱、重量、標價和包裝日期,卻看不到生產日期、生產廠家、聯系方式等信息。當被記者問及『包裝日期』是否等同於『生產日期』時,超市的工作人員表示『包裝日期』只是食品裝袋的時間,並不是食品生產出來的時間。
對此,天津市工商局塘沽分局市場科的工作人員表示,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經營者貯存、銷售散裝食品,應該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散裝食品不標明生產日期是違反規定的。所謂的『包裝日期』屬於不規范字樣,某些商家以『包裝日期』代替『生產日期』誤導消費者,遇到這種情況,消費者可向消費者協會投訴。工商部門如果發現缺乏必需信息、不合規格包裝的散裝食品會責令其下架。(實習生劉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