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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1日起正式實施。即日起申請預售的住宅項目,前期物業費都將由開發商承擔,購房人也將在收房前獲得『業主一卡通』,物業服務費繳納、維修基金查詢等多項功能都將集於一張卡。
根據辦法規定,10月1日起申請商品房預售和現房銷售的住宅項目,從首戶業主入住,一直到全體業主和開發商完成物業共用部分交接前,都將由開發商提供前期物業服務,不得向業主收取物業費。購房人在簽署購房合同的同時,需簽署《北京市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由建設單位作為乙方承擔前期物業服務責任,而前期物業費的標准,必須根據隨機抽取的第三方評估監理機構出具的物業費評估報告來確定。
物業費的繳納將實行雙制約制度。購房人在收房前,將收到開發商免費發放的『業主一卡通』。業主入住前,應當與銀行、建設單位簽訂前期物業服務費托收協議,按照房屋買賣合同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費用標准,在卡內預存不超過12個月的物業服務費。開發商和業主中的任何一方違反合同,都要支付違約金。
新辦法明令禁止『你欠我費,我就斷你電、停你水』的情況。任何物業服務企業,都不得以業主欠交物業費為由,限制或者變相限制專業服務。另外,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於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物業服務項目收支情況、本年度物業服務項目收支預算,並接受業主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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