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河北省政府發布公告,要求任何持有2008年以前生產的問題乳粉的企業和個人,在2010年10月15日之前上繳的,免於處罰;對舉報乳粉案件的舉報人,經查證屬實的將予以重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