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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彩霞)10月1日,本報報道了市民齊先生花兩千元買下珍珠鱉准備放生海河的事情。而專家進一步查證發現,珍珠鱉雖然首次在天津發現,但在黃河流域已出現此外來物種危害本地物種的現象,因此專家通過電話阻止了齊先生的行動。
天津自然博物館專家古遠建議齊先生最好不要將珍珠鱉放歸海河等野生環境下,以免給天津野生環境下的物種多樣性帶來危害。她表示,珍珠鱉的學名叫佛羅裡達鱉,是外來物種。先前所說的『目前,還沒有研究表明珍珠龜對本地物種具有危害性』是因為這是第一例在天津野外發現的珍珠鱉,現有調查顯示,珍珠鱉這一外來物種在我國黃河流域已經對本土物種形成危害。不過,齊先生的這只大鱉可以用當寵物飼養或捐獻給動物園等作為觀賞動物。
有關動物保護部門並不提倡市民從動物販子手中買野生動物放生的行為。一來,金錢會激勵賣方繼續捕捉或收購野生動物;二來,市民通常不具備專業知識,花很多錢可能買到不適合再放逐野外的外來物種。因此,市民如遇有人兜售野生動物,尤其是珍稀瀕危野生動物,應該及時報警或通知救護機構,並非一定要買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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