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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背景:保姆要求加班費,協議卻沒有明確……長假期間,保姆的加班費引來爭議。專家稱,家政服務屬特殊用工形式,加班工資規定無法覆蓋保姆這一群體。
保姆加班費並非無解
法理上說,保姆與僱主之間是僱傭關系,而加班工資只與受《勞動法》調整的群體有關,保姆要加班費,可說『於法無據』。但是,保姆也是勞動者,也有權享受法定假期。而且,保姆加班費問題也並非無解。譬如,勞動監察部門可建議保姆跟家政公司簽訂合約,再由家政公司派遣到僱主家,保姆跟家政公司之間屬於勞動關系,自然就可以適用《勞動法》的相關規定。
保姆加班費問題,折射出勞動權益保護的癥結。保護勞動者權益,應由抽象到具象,不能患上『司法依賴癥』,無法可依時怪法律缺失、有法可依時怨勞動者不追訴、執法不嚴時又拿監督意識說事兒……社會的運行固然離不開法律,但在法律之外,還有更多維系秩序與規則的辦法。譬如保姆加班費問題,勞動監察部門牽頭組織協商,纔是務實之舉。
(江蘇 鄧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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