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斥資11億元的武漢長江三橋,建成10年來已維修24次。對此,武漢市交管局一負責人表示,『治超』乏力,超載是大橋受損的主要原因。但對記者是否存在違規和貪腐問題的追問,武漢市城市路橋收費管理中心、武漢市交委、武漢市交管局等均保持沈默,表示『不便透露』。(《廣州日報》10月8日)
10年修24次!讓人驚嘆,也讓人習以為常。為什麼?因為武漢長江三橋已經不是第一例了,只不過是『優良工程』變身『豆腐渣工程』的又一例子罷了。建了又拆,拆了又建;建好就壞,壞了又修;修好又壞,壞了再修,或者壞了就拆,拆了再建……所以,我們的城市,我們的公共設施,長年累月都在承受著痛苦的『手術』。之所以出現這種現象,除了『拍腦袋』決策、『爭第一』趕速度、『求時髦』追新潮等因素之外,最主要的原因恐怕就是腐敗了。折騰去,折騰來,折騰窮了人民和國家,折騰富了商人和官員。
10年修24次?究竟僅僅是『超載』這一看得見的原因呢?還是存在違規和貪腐這些見不得人的問題呢?武漢市相關部門的答復是『不便透露』。『不便透露』是什麼意思?可能是知道答案,但沒有權限透露;也可能是確實就不知道答案,不能不負責任地信口雌黃;還可能是有不得已的原因而『不便透露』。但是,一個『不便透露』至少透露出了一個信息,那就是無論是城市路橋收費管理中心,還是武漢市交委、武漢市交管局,都不敢理直氣壯地說:絕不存在違規和貪腐問題。
10年修24次,『建築技術在進步,投入的錢越來越多,可一建成就成了「嶄新的破橋」,施工單位應不應擔責?』『修繕如此頻繁,為什麼每次維修都沒有「保質期」?』『 在「修不好」的表象背後,是不是有瀆職與貪腐如影隨形?』……沒有人否認超載是損壞大橋的重要原因,但也沒有人相信超載是損壞大橋的唯一原因。網友問得好,即使超載是損壞大橋的唯一原因,為什麼眾多部門連一個超載的問題都治不了?修了就壞,為什麼看不到當初誓旦旦地保證『至少要管6年』的有關方面來負一點責任,甚至連一點道歉也沒有?
10年修24次,問題已經超越了修橋本身,已經事關每位市民的知情權問題了。對收費管理中心、交委、交管局『不便透露』的問題,紀檢部門不能裝聾作啞,不能不給市民們透露點什麼。如果紀檢部門也『不便透露』,如果問責既沒有『雷聲』也沒有『雨點』,武漢美麗的長江三橋現在是3個月修一次,以後恐怕是每天都得『大修』一次了。(郭文婧 原題:長江三橋10年修24次!『不便透露』透露了什麼)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