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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狄慧通訊員崔憲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10月8日起,對本市原人事行政部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放的人纔中介服務許可證、職業中介許可證進行統一換發,2010年11月1日啟用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凡未取得本市發放的《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的,不得從事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活動。
據了解,人纔中介許可證、職業介紹中介許可證將統一更名為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由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統一印制,免費換發。凡持有人纔中介服務許可證和職業中介許可證的中介機構,可按要求提出換證申請。申請換證的中介機構除具有人纔中介服務許可證和職業中介許可證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有符合要求的工作場所和必要的設施設備。注冊資本金在十萬元以上。業務范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規章制度健全、完善。專職工作人員不少於5人,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且取得相應證書。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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