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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杭州市財稅局直屬征收管理局網站公布了《個人購買房屋承諾(申明)書》。明確購房人需要對所購住房是否屬於家庭唯一住房做出書面承諾,只有在杭州購買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夫妻及一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按1%稅率征收契稅。
目前杭城多家房產中介公司都接到征收管理局的口頭通知,購買唯一住宅,以家庭為單位,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稅按1%征收,90-140平方米的契稅按1.5%征收,140平方米以上的按3%征收。若當下購買的不是唯一住宅,不計面積大小契稅按3%征收,其中,購房者名下已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的,也視為已有住宅。
唯一住宅的認定標准,指目前名下僅此一套住房。曾有住宅已出售的、外地有住宅暫時無從查實的,都暫不考慮作為已有住房認定。
對於個人所得稅,口頭通知規定,對出售自有住房並在1年內重新購房的納稅人不再減免個人所得稅。
以上調整從10月1日起執行。商品住房以合同備案日期為准,二手住房以產權登記受理日期為准,9月30日(含)前仍可享受原減免政策。
據《都市快報》見習記者陳燕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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