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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後,北京的物業公司和物業公司負責人將采取類似駕照記分制度,當物業企業出現違規,累計被扣滿20分時,一年內將不得承接新項目。昨天,市住建委公布《北京市物業服務項目管理辦法》和《北京市物業服務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
《辦法》明確北京將采用物業企業違法違規行為記分和項目負責人考核記分制度。
企業記分總分為20分,記分達到3分時就要限期整改;記分達到5分時,區縣房管部門將約談並行政告誡及核查企業的資質條件。不符合資質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改正期間不得承接新項目,一年內不得晉昇資質等級;記分達到20分時,一年內不得承接新項目,不得晉昇資質等級。
記者在記分表上看到,物業企業出現擅自停止物業服務、逾期不交接;佔用小區的公共維修基金;損害業主公共利益等行為將一次記5分。如果出現拒不撤出或逾期不撤出小區,一次就會記10分。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作為《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的重要配套政策,兩個『辦法』主要解決的是物業企業服務行為不規范等問題。記分由市住建委和區縣房管部門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門調查後作出。
在《北京市物業服務項目管理辦法》中,確定了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網簽與備案制度,今後,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作為商品房預售或現房買賣合同的附件,在開發商與購房人完成商品房預售或現房買賣合同網上簽約、聯機備案時一並簽訂。
此外,如果全體業主決定小區采取自行管理方式的,應當在15日內書面告知所在地區縣房管部門。
據介紹,企業及項目負責人信用信息記錄將向社會公眾開放,提供公眾查閱,接受社會監督。記者馬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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